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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2 条关税:进口商须知

  • 2天前
  • 讀畢需時 6 分鐘

木质方块,上面写着:“第122条关税”、“临时进口附加费”、“解决支付不平衡问题”和“最高可达15%,最长150天”。桌面摆放着一盆植物和一支笔。

对于进口商、报关行、采购团队和供应链负责人而言,第122条关税已迅速成为最需要了解的关税议题之一。它涵盖范围广、具有临时性、在法律上存在争议,且可能代价高昂。




第122条并非普通的关税,也非反倾销税或针对中国的301条款关税。它是1974年《贸易法》赋予总统的一项特别权力,允许美国在出现某些国际支付问题时征收临时进口附加费或配额。


截至2026年5月9日,现行的第122条款附加税也面临严峻的法律挑战。 2026年5月7日,美国国际贸易法院裁定,近期对部分原告征收的10%的第122条款关税违法,但法院并未对所有进口商发布全国性禁令。这意味着企业应继续密切关注法律动态,切勿认为该问题已彻底解决。


第 122 条是什么?

第122条指的是《美国法典》第19篇第2132条,也称为国际收支平衡法。该法条允许总统在出现根本性的国际收支问题需要采取特殊措施限制进口时,实施临时进口限制。


该法律列出了三个一般触发因素:

  1. 美国存在巨额且严重的国际收支逆差

  2. 美元在外汇市场即将大幅贬值

  3. 需要与其他国家合作,以纠正国际收支失衡


如果符合上述条件,总统可以征收临时进口附加费、实施配额限制或两者兼施。附加费不得超过从价税的15% ,且除非国会延期,否则不得超过150天。该法案还规定,附加费是在已征收的关税之外额外征收的,并按常规关税处理。


从实际意义上讲,第 122 条赋予行政部门一项短期紧急工具,可以提高一大类产品的进口成本。


2026年发生了什么?

2026 年 2 月 20 日,总统发布公告,根据第 122 条规定,对进口商品征收10% 的临时从价税。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 (CBP) 的指导意见指出,该附加税适用于2026 年 2 月 24 日至 2026 年 7 月 24 日期间,任何国家生产的商品,无论是进口用于消费还是从仓库提取用于消费,均适用,除非有豁免规定。


联邦公报的通知解释说,政府之所以依据第 122 条,是因为它认定存在根本性的国际支付问题,并且需要征收进口附加费来解决美国巨额且严重的国际收支逆差。



第 122 条款关税如何与其他关税相互作用?

最重要的概念是堆叠


第122条通常是一项附加税,而非替代税。这意味着,除非存在特定例外情况,进口商可能需要缴纳普通关税和其他适用的贸易救济税,外加第122条规定的税款。


  • 例如,进口产品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 正常 HTS 关税 第 301 条款关税

  • 反倾销税或反补贴税

  • 商品处理费

  • 如适用,需缴纳港口维护费。

  • 第 122 条附加费


该法规本身规定,附加费可以“在已征收的附加费之外”征收,而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的指导意见将 2026 年的附加费视为额外的 10% 从价税。


其中有一项特别重要的例外:根据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对2026年公告的总结,第122条关税是在其他关税和费用之外征收的,但不能第232条关税叠加征收。如果第232条仅适用于部分进口货物,则第122条可以适用于未被第232条涵盖的部分。


因此,分类和产品层面的分析至关重要。公司不能简单地问“我是否进口?”,更恰当的问题是“哪些协调制度编码、原产国、贸易计划、第99章规定以及特殊关税制度适用于每个SKU?”


哪些人需要承担第 122 条规定的义务?

简而言之:几乎所有美国进口商都可能面临风险,除非该产品属于已列出的豁免范围或符合条件的贸易优惠范围。

2026年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的指导意见指出,附加费适用于任何国家生产的商品,除非另有明确豁免规定。这意味着受影响的商品并非仅限于中国、墨西哥、欧洲或任何单一贸易伙伴。

受影响最大的公司包括:


1. 低利润产品的进口商

10%的附加费会迅速吞噬利润,尤其是在关税征收前已将到岸成本计价的情况下。这对受制于客户定价的分销商、零售商和制造商来说尤其痛苦。


2. 从多个国家进口产品的公司

由于第 122 条款可能具有广泛性和国家中立性,因此,除非新的来源符合豁免或贸易优惠的条件,否则将采购从一个国家转移到另一个国家可能无法解决问题。


3. 进口商缺乏强有力的协调制度和原产地控制措施

第 122 条款的风险敞口取决于入境数据。错误的 HTS 分类、薄弱的来源证明或不规范的经纪人指示都可能导致多付、少付或漏报免税。


4. 使用自由贸易区的公司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的指导意见指出,自生效日期起进入美国对外贸易区的受管制货物通常必须以特权外国货物的身份进入,除非符合国内货物的身份。


5. 在生效日期内有货物在途的公司

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CBP)的指导意见中包含一项过境豁免条款,适用于在生效日期前装运并在截止日期前入境的特定货物。此类豁免范围狭窄且高度依赖单据,因此装运时间、船舶记录、入境日期和货运单据都至关重要。


6. 依赖贸易协定的公司

某些商品如果符合特定优惠待遇条件,则可能免于征税。安永指出,根据美墨加协定(USMCA)免税进口的加拿大或墨西哥商品,以及符合中美洲自由贸易协定(CAFTA)规定的某些纺织品,均在豁免清单之列。

这使得原产地认证更具价值,但也增加了缺乏佐证的风险。进口商在申请税收减免前,应准备好证书、原产地规则分析、物料清单、生产记录以及供应商证明文件。



哪些产品可以豁免?

2026 年的公告包含了几个类别的例外情况。安永列举了一些例子,例如某些关键矿产、能源产品、药品、特定电子产品、车辆和零部件、航空航天产品、信息材料、捐赠品、随身行李、已受某些第 232 条款限制的产品、符合条件的 USMCA 商品以及某些符合条件的 CAFTA DR 纺织品。


关键在于“符合条件”。进口商不应仅仅因为产品名称与豁免类别相似就想当然地认为该产品也符合豁免条件。豁免取决于具体的协调制度条款、产品描述、原产地、入境处理以及第99章的申报要求。


为什么这场法律挑战至关重要

第122条的法律风险并非纸上谈兵。2026年5月7日,国际贸易法院裁定,总统依据第122条对几乎所有进口商品征收10%的临时关税,超越了法定权限。法院虽然给予了部分原告救济,但并未停止对全国所有进口商征收关税。


对企业而言,这会造成实际问题。进口商可能仍然需要付款、正确申报、保存记录、监控清算过程,并根据诉讼进展评估申诉或退款策略。

公司不应将该裁决视为自动救济,除非它已与贸易律师审查了自身的申报信息、法律地位、清算状态和抗议期限。




进口商现在应该怎么办?

进口商应采取严谨的态度。


首先,按 HTS 编码、原产国、关税税率、第 301 条款状态、第 232 条款状态、反倾销/反补贴税风险和贸易协定资格对所有进口 SKU 进行映射。


其次,按零件编号、供应商、客户和项目量化第 122 条款的影响。这有助于区分紧急的商业风险和轻微的风险。


第三,审查豁免资格。不要仅依赖宽泛的产品名称,务必对照《协调制度编码》(HTS)和第99章的规定进行确认。


第四,更新经纪商指示。交易编码很重要,尤其是在涉及第98章或第99章条款时。


第五,保留退款权利。跟踪受影响的条目、清算日期、抗议期限、退税资格和诉讼进展。


第六,审查合同。采购订单、供应协议和客户合同应明确规定新增关税、临时附加费、退款和追溯性关税变更的承担方。


结论

第122条关税是为应对国际收支紧急情况而征收的临时进口附加费。它征收范围广、变化迅速,并且可能叠加在现有关税之上。对于进口商而言,最大的风险不仅在于额外的关税成本,还包括错误的入境处理、错过豁免、原产地声明缺乏依据以及未能保留退税权利等。


即使法院已于2026年5月作出裁决,第122条仍然是进口商需要了解的重要内容。最稳妥的做法是,在法律和行政环境更加明朗之前,将其视为一项实际存在的海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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